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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
A公司自 B公司 收购其所持有C公司 100%的股权,收购对价5000万。因C公司有1000万资产应第三方要求不得进行转让。收购基准日2021年8月31日
故A、C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签订了以下合同:
1.收购对价调整为 4000万。
2.C公司在2021年8月31日将不可转让的资产移交给C公司
实际执行过程中,C公司于6月31日 将不可转让的资产移交给了C公司
问
1. 5月31日 C公司账面如何处理,是否需要将该1000万的固定资产转入持有待售资产?
2.6月31日,C公司将固定资产给到 B公司,是否应当确认固定资产的权力和义务的转移。是否应当终止确认该项固定资产。
3.6月31日 C公司账面如何进行处理,转出固定资产是否应当冲减实收资本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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